本報告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711號)等規(guī)定要求,由咸寧市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局編制。內容包括總體情況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等部分組成。報告中所列數(shù)據(jù)統(tǒng)計期限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。
一、總體情況
2023年,市住建局深入貫徹落實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和省、市有關規(guī)定,按照信息公開目錄,主動做好社會普遍關心的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領域工作和政務管理有關信息的公開,保障人民群眾依法獲取相關信息,維護社會監(jiān)督的廣泛性和有效性,實現(xiàn)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管理工作的規(guī)范、透明,提升了政府部門的社會公信力。
1.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。一是加強政務信息公開領導,把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點,明確信息公開工作分管領導,由局辦公室具體承辦,明確專人負責網(wǎng)站維護、政府信息公開內容收集、上傳發(fā)布等日常工作。二是2023年主動公開政務信息810余條,其中政務動態(tài)信息287條,信息公開目錄信息94條,概況類信息429條。移動新媒體“咸寧城建”微信公眾號信息發(fā)布量為283條,訂閱數(shù)為5552個。
2.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情況。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,嚴格按照《依申請公開流程》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。2023年收到公民信息公開申請46件,均按規(guī)范要求及時予以答復。2023年1件行政訴訟案件,目前尚未審結。
3.政府信息管理情況。印發(fā)《市住建局2023年度信息宣傳工作方案》,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,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,深入貫徹落實全國、全省、全市住建工作會議精神,立足城市建設、住房保障、村鎮(zhèn)建設、行業(yè)監(jiān)管等職能職責,采取多種形式,深入宣傳住建工作和相關法律法規(guī)及規(guī)章制度,動態(tài)報道住建領域各項工作開展情況,為推進住建事業(yè)高質量發(fā)展營造良好輿論氛圍。印發(fā)《市住建局政務公開制度》《市住建局政務網(wǎng)站信息審核發(fā)布管理制度》,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、市政府關于全面推行政務公開的精神,推進市住建局政務公開工作,更好地為發(fā)展服務、為基層服務、為群眾服務。充分發(fā)揮市住建局政務網(wǎng)站的作用,建立規(guī)范的信息采集、審核、發(fā)布、更新機制,保證發(fā)布信息的安全、準確、及時和有效。
4.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情況。2023年以來,多次對接市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、咸寧日報網(wǎng)絡傳媒中心,理清完善市住建局政務網(wǎng)站政務公開目錄,增加“2023建議提案”欄目,并依法及時公開有關信息。
5.政務信息公開監(jiān)督保障情況。根據(jù)市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要求和評估清單進行責任分解,督促局屬相關科室、單位及時提供需主動公開信息,按時發(fā)布。工作日定時查看咸寧政務公開、網(wǎng)站、新媒體工作群的“咸寧市錯敏詞”情況,并及時整改。建立信息公開社會評議機制,在問政互動中落實依申請公開的社會需求,依法依規(guī)按程序公開政府相關信息,廣泛聽取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批評、意見和建議,以進一步規(guī)范政務信息公開工作。
二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
市住建局無規(guī)章制發(fā)權限,無行政事業(yè)性收費,2023年未發(fā)生行政強制,行政規(guī)范性文件、行政許可、行政處罰均按要求及時予以公開。
第二十條第(一)項 | |||
信息內容 | 本年制發(fā)件數(shù) | 本年廢止件數(shù) | 現(xiàn)行有效件數(shù) |
規(guī)章 | 0 | 0 | 0 |
行政規(guī)范性文件 | 6 | 0 | 25 |
第二十條第(五)項 | |||
信息內容 | 本年處理決定數(shù)量 | ||
行政許可 | 334 | ||
第二十條第(六)項 | |||
信息內容 | 本年處理決定數(shù)量 | ||
行政處罰 | 28 | ||
行政強制 | 0 | ||
第二十條第(八)項 | |||
信息內容 | 本年收費金額(單位:萬元) | ||
行政事業(yè)性收費 | 0 |
三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
2023年我局共收到信息公開申請46件,其中30件正常公開,1件屬于國家秘密不予公開,8件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不予以公開,2件屬于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無法提供,5件屬于重復申請不予處理。
(本列數(shù)據(jù)的勾稽關系為: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,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) | 申請人情況 | ||||||||
自然人 | 法人或其他組織 | 總計 | |||||||
商業(yè)企業(yè) | 科研機構 | 社會公益組織 | 法律服務機構 | 其他 | |||||
一、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(shù)量 | 46 | 0 | 0 | 0 | 0 | 0 | 46 | ||
二、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(shù)量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三、本年度辦理結果 | (一)予以公開 | 30 | 0 | 0 | 0 | 0 | 0 | 30 | |
(二)部分公開(區(qū)分處理的,只計這一情形,不計其他情形)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(三)不予公開 | 1.屬于國家秘密 | 1 | 0 | 0 | 0 | 0 | 0 | 1 | |
2.其他法律行政法規(guī)禁止公開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3.危及“三安全一穩(wěn)定”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4.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| 8 | 0 | 0 | 0 | 0 | 0 | 8 | ||
5.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6.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7.屬于行政執(zhí)法案卷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8.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(四)無法提供 | 1.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| 2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
2.沒有現(xiàn)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3.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(五)不予處理 | 1.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
2.重復申請 | 5 | 0 | 0 | 0 | 0 | 0 | 5 | ||
3.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4.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5.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(六)其他處理 | 1.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、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
2.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、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3.其他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(七)總計 | 46 | 0 | 0 | 0 | 0 | 0 | 46 | ||
四、結轉下年度繼續(xù)辦理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四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、行政訴訟情況
2023年,我局嚴格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等相關規(guī)定要求公開政府信息。2023年有1件行政訴訟案件,目前尚未審結。
行政復議 | 行政訴訟 | |||||||||||||
結果維持 | 結果糾正 | 其他結果 | 尚未審結 | 總計 |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| 復議后起訴 | ||||||||
結果維持 | 結果糾正 | 其他結果 | 尚未審結 | 總計 | 結果維持 | 結果糾正 | 其他結果 | 尚未審結 | 總計 | |||||
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1 | 1 | 0 | 0 | 0 | 0 | 0 |
五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
1.2022年存在問題及本年度改進情況。一是市住建局政務公開政策文件解讀方式不多樣。改進措施:采取圖文解讀等形式進行立體式、全方位解讀。二是由于人員調動進行分工調整,需組織新上崗人員開展政務公開知識學習和能力提升。改進措施:系統(tǒng)收集政務公開制度、網(wǎng)站操作知識、新媒體運營相關知識等,對新上崗人員開展專題學習,加強政府信息公開業(yè)務學習和培訓,提升崗位人員能力。
2.2023年存在問題及下一步改進情況。2023年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加強組織領導、完善規(guī)章制度、規(guī)范公開流程、增設公開方式等方面取得了新的進展,但公開形式便民性仍需進一步提高,相關制度還需要進一步細化。結合工作中存在問題和不足,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面的問題:一是缺乏以社會需求為導向的信息公開。要進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內容,全面梳理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開所涉及的內容,繼續(xù)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,深度落實政府信息公開相關制度,重點推進與社會發(fā)展和市民生活密切相關的政府信息公開,著重加強對專業(yè)性強、公眾關注度高的規(guī)范性文件、重大決定等信息的配套解讀工作。二是缺乏以服務群眾為目的的信息公開基礎性工作。要加強新聞宣傳,提高公眾對政府信息公開的知曉率和參與度。
六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
1.收取信息處理費情況。我局2023年未收取任何信息處理費。
2.建議提案辦理公開情況。2023年度,我局辦理人大建議、政協(xié)提案共44件,其中人大代表建議15件(主辦3件)、政協(xié)提案29件(主辦14件),均已圓滿辦結。
3.政務公開工作要點落實情況。2023年,我局對照政務公開工作要點,加強制度建設,強化督辦落實,圓滿完成各項工作。
4.重點領域公開情況。2023年,市住建局辦理的重大項目施工許可、審查公示、核準公告、竣工驗收等信息均進行了應公開盡公開。
咸寧市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局
2024年1月12日